東政通〔2020〕4號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的規定,縣政府已組織有關部門對《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進行了論證,現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自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9日。
公眾如有意見可通過書面形式反饋到以下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梅城村委會,聯系人:洪根妹,聯系電話:15856638118;
東至縣林業局,聯系人:黃江懷,聯系電話:13665669399。
附件:1.《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
2.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圖
3.《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意見反饋表
2020年4月8日
附件1
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
(征求公眾意見稿)
為加快推進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工程建設進度,根據縣城總體規劃要求,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擬對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實施征收。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征收與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擬征收房屋約30戶,具體征收四至范圍以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圖為準。
二、征收主體、征收部門、實施單位
征收主體為東至縣人民政府;征收部門為東至縣堯渡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房屋征收和補償工作;委托東至縣林業局、梅城村委會等單位為具體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征收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為被征收人。
三、房屋用途、建筑面積等事項的確定
(一)以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
他合法批準文件、證照、司法文書載明的房屋用途、建筑面積為準。
(二)被征收人不能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的批準文件、證照、司法文書,需經縣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三)征收公告發布后,在征收地塊上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以及突擊裝修的,不予補償。
四、征收補償內容、方式
(一)征收補償內容。
1、對被征收人房屋價值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和被征收房屋的附屬物、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的補償。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確定。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2、因征收私有住宅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助。
(1)搬遷補助費按1500元/戶標準執行,產權置換的按兩趟計算。
(2)征收過渡期間由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征收人自行解決周轉房。臨時安置補助費按被征收房屋有證面積每月10元/m2標準補助,實行貨幣化補償的過渡期限不超過6個月,現房安置過渡期限不超過4個月,期房安置過渡期限至安置房交房后不超過4個月。
3、補助和獎勵。
(1)考慮對被征收人住宅用房異地安置可能對生產、生活造成影響,給予被征收住宅房屋按有證面積150元/m2標準補助。
(2)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收到房地產評估報告生效后30天內簽訂協議并搬遷完畢交付拆除的,按有證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的30%給予獎勵;在收到房地產評估報告生效30天后45天內簽訂協議并搬遷完畢交付拆除的,按有證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的20%給予獎勵;逾期不予獎勵。
(二)征收補償方式。
對房屋價值的補償,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評估確定的價值支付征收補償款;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照東至縣現行房屋征收政策執行。
(三)征收補償協議簽訂期限。
被征收人應在收到房地產評估報告生效后60天內與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協議;逾期未簽訂補償協議的,征收部門依法報請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五、產權調換安置地點、選房原則
(一)本次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位于潔源城小區現房安置房、紅森熙園小區期房安置房。
其中潔源城小區現房安置房按現行市場價結算;選擇以評估報告價值進行產權調換的,紅森熙園小區期房安置房建筑面積不超出被征收認定為有證房建筑面積部分按5800元/m2結算,期房安置房建筑面積超出被征收認定為有證房建筑面積部分按安置房交付時的市場價結算。若選擇的紅森熙園小區期房安置房交付時實際市場價低于5800元/m2,安置房單價則按安置房交付時的實際市場價結算。
(二)選房原則:按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先后順序挑選樓號及房號;按照與被征收房屋最為接近的建筑面積選擇產權調換房屋。
六、本方案由東至縣房屋征收補償管理辦公室會同東至縣堯渡鎮政府負責解釋。
七、本方案自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3
《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
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意見反饋表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戶口所在地 | ||||
房屋位置 | |||||||
反 | 縣政府: 對《原梅城林場生活區及周邊地塊提升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與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提出的意見如下:
簽名: 2020年 月 日 |